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PDF
1、证券代码:000677股票简称:恒天海龙公告编号:2026-01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暨诉讼进展暨诉讼进展的公告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特别提示: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3.涉案的金额:案款人民币 248,889,391.34 元、诉讼费及保全费 1,740,363 元、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费 336,093.02 元。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
2、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近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天海龙”)收到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鲁 0784 执 740 号执行通知书、(2026)鲁0784 执 799 号执行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一)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收到安丘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鲁0784民初7121号)及相关法律文书,通知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安丘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公司”)
3、诉恒天海龙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起诉金额约33,881万元。同时,公司收到安丘市人民法院关于该诉讼案件的民事裁定书(2024鲁0784民初7121号),主要内容为:查封恒天海龙在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公司”)的51.2622%股权,保全价值339,318,423元,查封期限三年。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二)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安丘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 0784民初 7121 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
4、一审判决”)的主要内容:1.被告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偿还第三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欠款 248,889,391.34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2.第三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 500,000 元;3.驳回原告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738,986 元,由原告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111 元,被告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735,36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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