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7页).pdf
1、附件 10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编号:CQETS-AG-10-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二二五年三月目录前言.11.适用范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和定义.23.1.温室气体.23.2.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23.3.燃料燃烧排放.23.4.生产过程排放.23.5.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23.6.消耗电力和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33.7.活动数据.33.8.排放因子.34.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34.1.核算边界.34.2.排放源.35.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要求.35.1.计算公式.35.2.数据的监测与获取.46.能源作为
2、原材料用途的排放核算要求.46.1.计算公式.46.2.数据的监测与获取.47.生产过程排放核算要求.47.1.计算公式.47.2.数据的监测与获取.58.消耗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核算要求.58.1.计算公式.58.2.数据的监测与获取.59.排放总量计算.610.生产数据核算要求.611.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612.报告内容.7附录一:排放报告格式模版.8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141前言本指南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本指南起草单位: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本指南主要起草人:简高武、李雪梅、罗财红、廖小玲、胡刚、刘娅君、李爽、韩鑫、冉光英、邓玉仙、沈玉辉、许
3、天琦。本指南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本指南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解释。本指南是在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渝环交发20221 号)基础上的首次修订。2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纳入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不含 C3216 铝冶炼和 C3217 镁冶炼)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1062 天然气 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
4、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GB/T 13610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GB/T 20902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5751 中国煤炭分类JJG 539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JJF 1834 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JJG 1118 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检定规程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2007)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中国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5、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3.1.温室气体大气层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3.2.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内,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规定规模,应当列入重庆市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
6、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简称重点排放单位。3.3.燃料燃烧排放企业生产过程中燃料与氧气进行充分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3.4.生产过程排放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除燃料燃烧之外的物理或化学变化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指南中,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不计入生产过程排放。3.5.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3工业生产中,能源作为原材料被消耗,发生物理或化学变化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例如铜冶炼、铅锌冶炼等子行业的企业使用焦炭、蓝炭、无烟煤、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作为还原剂,导致二氧化碳排放。3.6.消耗电力和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消费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3.7.活动数据导致温室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