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銀行:2025年可持續發展報告.pdf
1、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可持續發展報告目 錄報告編制說明報告編制說明.-1-綜述綜述.-3-董事會聲明董事會聲明.-4-關於我們關於我們.-5-戰略與管理戰略與管理.-9-專題一:金融向善向實,全面助推新質生産力發展專題一:金融向善向實,全面助推新質生産力發展.-14-專題二:擦亮共富底色,建設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專題二:擦亮共富底色,建設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19-第一章第一章 治理篇治理篇.-24-一、堅持黨建引領.-24-二、優化公司治理.-24-三、深化誠信合規.-26-四、強化風險管理.-29-五、打造數智浙銀.-30-第二章第二章 經濟篇經濟篇.-34-一、深耕普惠金融.-3
2、4-二、豐富養老金融.-37-三、支持鄉村振興.-39-四、提升跨境服務.-41-第三章第三章 環境篇環境篇.-44-一、應對氣候變化.-44-二、豐富綠色金融.-47-三、踐行綠色營運.-58-第四章第四章 社會篇社會篇.-60-一、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60-二、改善客戶服務體驗.-64-三、守牢數據安全與私隱保護.-68-四、增進人才吸引與保留.-70-五、提升社會貢獻.-76-六、促進可持續採購.-85-可持續發展績效可持續發展績效.-87-獨立鑒證報告獨立鑒證報告.-95-報告內容索引報告內容索引.-103-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4 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內容
3、索引.-103-二、香港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內容索引.-104-三、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RI 標準內容索引.-112-讀者意見反饋表讀者意見反饋表.-119-1-報告編制說明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報告範圍報告範圍報告組織範圍:本報告以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體部分,涵蓋子公司部分內容。為便於表述,在報告中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浙商銀行我行本行我們表示。報告時間範圍: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內容超出上述範圍。報告發布週期:每個財務年
4、度。上一年度報告發布於 2025 年 3 月。本報告中的財務數據來源於經過審計的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報告,其他數據來源於浙商銀行內部文件和相關統計。部分內容、數據適當追溯以前年份。報告參照標準報告參照標準本報告編制遵循中國財政部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試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原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意見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辦法、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4 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 4 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香港聯合交
5、易所有限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等相關要求,同時參考國際標准化組織 ISO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2010)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GRI Standards)等標準。匯報原則匯報原則重要性原則:報告基於持份者綫上調查、資料分析等工作,識別出影響浙商銀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 ESG 議題並回應。本報告已經詳述重大性分析過程及結果。量化原則:報告已經披露浙商銀行 ESG 量化關鍵績效。一致性原則:報告對不同報告期所使用的指標儘量保持一致,對發生變化的指標進行解釋說明,以反映績效水平趨勢。平衡性原則:報告內容反映客觀事實,同時披露正面、負面性指標。計價幣種計價幣種如
6、無特殊說明,本報告所涉及財務數據的計價幣種為人民幣。報告保證方式報告保證方式為保證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本報告提交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按照國際鑒證業務準則第 3000 號(修訂):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服務(ISAE3000 修訂)標準進行第三方鑒證,並提供獨立的鑒證報告和聲明,參見獨立鑒證報告。報告語言版本報告語言版本-2-本報告有中文簡體、中文繁體及英文版本,如有差异,以中文簡體版為准。報告發布形式報告發布形式報告以電子版形式發布。查詢及下載地址:http:/ 年是十四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十五五規劃的謀劃之年,也是浙商銀行向穩固本、向實求進、向深扎根、向遠蓄力、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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