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335页).pdf
1、 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Mette Cashmere Apparel Co.,Ltd.)(发行人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188 号 7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不超过 19,333,334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2、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7,333,334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兴悦管理、实际控制人蒋庆云控制的企业悦欣投资、银悦投资、新欣投资就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安排、锁定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3、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蒋庆云、蒋巍父子,就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安排、锁定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4、 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的其他股东浙科乐英、朱国锭、金水良、樊培仁,就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安排、锁定事项作出如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
5、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间接持股 5%以上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齐青山,就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事宜作出如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发行人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月【】日 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 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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