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9页).pdf
1、1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上 海 市 闵 行 区 人 民 政 府上 海 市 长 宁 区 人 民 政 府上 海 市 青 浦 区 人 民 政 府上 海 市 嘉 定 区 人 民 政 府沪虹商管2024107 号关于印发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支持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加快建设,深入推进低空经济核心承载区打造,进一步集聚低空全产业链资源要素,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制定了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2附件: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
2、政策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 年 12 月 4 日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2月4日印发(共印 10 份)3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 年)和加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区域联动发展 打造低空经济核心承载区的行动方案(20242027 年),加快集聚低空全产业链资源要素,依据上海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虹商管20249 号)和上海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
3、施细则(沪虹商管规20241 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支持政策。一、支持对象和基本条件重点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方向:推动低空企业发展壮大,构建以龙头企业为“链主”、重大项目为引领、产业园区为支撑的低空产业生态圈。加快低空地面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低空经济“飞起来”“飞得好”“飞得稳”。鼓励低空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支持设立各类创新型研究平台,以创新链赋能低空产业链。丰富商旅载人、物流配送、公共服务等应用场景,以场景应用牵引低空产业发展,形成产业链闭环。支持金融、会展、论坛、人才等营商环境优化,为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一)企业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和会计信用良好、经
4、营状态正常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且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商务区。4(二)活动类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高端论坛、会展等活动支持政策的,活动举办地须在商务区范围内,且方案须事前认定。二、支持内容(一)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主体1.1.支持低空经济重点企业发展支持低空经济重点企业发展。对经商务区认定的低空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按照商务区相关总部政策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支持。对未达到总部认定条件且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 亿元(含)至 5 亿元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奖励,次年营收保持正增长的继续给予扶持,本轮专项资金政策期内每家企业
5、累计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当年度营业收入在 5000 万元(含)但不满1 亿元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的奖励,次年营收保持正增长的继续给予扶持,本轮专项资金政策期内每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 400 万元。2.2.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发挥虹桥商务区在低空总部、研发、销售等方面的优势,在市投促部门的指导下,支持相关低空企业在本市布局生产、制造等功能,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重大产业项目,建立跨区域协同发展和分享机制,支持发展壮大本市低空全产业链条。3 3.支持低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低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低空产业集聚发展,对经商务区认定并承
6、接低空上、中、下游产业的主题产业园区,综合园区规模、产业集聚等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 1500 万元的园区奖励。对开展数字化转型、营商环境优化、公共研发平台、产业生态建设等公共服务品质提升的主题产业园区,5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 5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运营补贴。(二)完善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4 4.加快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地面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多元化主体参与低空经济地面基础设施新建及改扩建,对商务区内建设适应低空飞行航空器航线需要的无人机起降点、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 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基础设施,并实际运营满 1 年以上的低空经济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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