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关于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26-2030)(6页).pdf
1、-1-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26-2030)的通知各街镇、经开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松江林业质效综合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松江区关于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26-2030)。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松江区关于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沪松绿容发2025127 号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 海 市 松 江 区上 海 市 松 江 区
2、财 政财 政 局局文件文件-2-实施意见(2026-2030)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2025 年 11 月 25 日-3-松江区关于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26-2030)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松江区林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建设,提高公益林管理养护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发改地区 2025 15 号)文件精神,结合松江区实际,现制定相关政策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发展理念,按照松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要求
3、,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互融共促,进一步推动造林绿化,进一步提升生态资源综合效益,进一步加强本区生态建设管理政策保障,让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惠及更广大市民,为建设“科创、人文、生态”新松江提供有力支撑。二、林业建设立足于保基本,以满足生态功能为主,项目化造林建设补贴标准为 3.5 万元/亩,市、区两级财政按 6:4 比例承担,即市级补贴最高 2.1 万元/亩,区级配套最高 1.4 万元/亩;对松江新城绿环范围内的新造林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按 7:3 比例承担,-4-即市级补贴最高 2.45 万元/亩,区级配套最高 1.05 万元/亩。确需进一步提升景观功能、增设休闲休憩功能的,超出标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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