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 会员充值 我的足迹 返回上一页

中国天楹:2024年一季度报告.PDF

2024-04-30
文档编号:264782
文档页数:10
文档大小:409.47KB
下载积分:VIP专享
文档格式:PDF

1、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TY2024-1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2、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营业收入(元)1,251,525,141.72 1,116,645,023.42 12.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1,632,023.67 45,912,935.99 339.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86,

3、259,165.05 43,381,918.43 329.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1,033,155.10-178,792,148.51 313.1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 0.02 300.0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 0.02 30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0.44%1.49%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28,257,523,586.29 28,112,154,208.19 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0,744,861,023.89 10,650,951,399.10 0.88%中

4、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二)(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605,384.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1,458,200.38 政府补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4,484.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16,824.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383.69 合计 15,372,858.62-其他符合

5、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三)(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公司境外河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境内深圳等焚烧发电项目已正式投产,步入稳定运营期;同时

6、海外马尔代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项目部分设备于2024年一季度制造完成并出口。二、股东信息二、股东信息 (一)(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28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51%

中国天楹:2024年一季度报告.PDF_第1页
中国天楹:2024年一季度报告.PDF_第2页
中国天楹:2024年一季度报告.PDF_第3页
中国天楹:2024年一季度报告.PDF_第4页
中国天楹:2024年一季度报告.PDF_第5页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