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1、 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GO-WELL Electrical Technology Co.,Ltd.(北京海淀区知春路 63 号 51 号楼 11 层 1102-1105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本公司
2、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3,000 万股(含发行新股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安排 本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2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浔和刘新平承诺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孙进、乐嘉荣、徐琪、黄岑、孟祥云、金风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张俨萍所持有的其中 162.55 万股公司股
3、份因持有时间未满 36 个月,故在本次发行中不进行公开发售。其余股东则根据询价结果和发行方案,如需公开发售股份,则按照持股比例确定各自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其中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超过部分由其他满足条件的股东按其原持股数量继续按比例发售。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敬请投资者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4、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浔和刘新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二)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曾宏伟
5、、周武、李振杰、王胜利、刘卫东、向军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十二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三)孙进、陈静、张俨萍等其他自然人股东及金风投资、昊升电力等法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6、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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