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更新).pdf
1、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Qijing Machinery Co.,Ltd.(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28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数量: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
2、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且不超2,000 万股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元/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万股,不超过 2,000 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万股,不超过 8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8,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
3、年 9 月 30 日 股 份 流通 限 制及 股 东对 所 持股 份 自愿 锁 定的承诺股 份 流通 限 制及 股 东对 所 持股 份 自愿 锁 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奇精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其他股东张良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4、格不低于发行价。2、公司股东胡家其、叶鸣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叶鸣琦承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5、)1-1-2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6、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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