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更正公告.PDF
1、1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的更正公告招股说明书的更正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月 26 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经事后审查发现,招股说明书中“第二节 概览”之“三、本次发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的募集资金净额填报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一、原内容为:一、原内容为:(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股数 2,306.67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2,306.67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无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无 发行后总股本 9,226.67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22.88 元 发行市盈率 33.6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8.46 元/股 发行前每股收益 0.91 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1.36 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0.68 元/股 发行市净率 2.01 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3、)预测净利润 无 发行方式 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 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或证监会、深交所批准的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则和政策禁止者除外)。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2 募集资金总额 52,776.61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6,292.3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上海帝福 3.7 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惠柏新材料研发
4、总部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承销费用(1)保荐费 471.70 万元(不含增值税);(2)承销费 3,511.44万元(不含增值税)审计及验资费用 1,255.77 万元(不含增值税)律师费用 683.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发行上市手续费 63.52 万元(不含增值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09.43 万元(不含增值税)注:1)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2)发行上市手续费用较招股意向书的披露金额有所调整,系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计入所致。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无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无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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