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铸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1、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住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
2、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
3、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5,4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1,4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
4、公司的股权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2条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的规定进行锁定,郭永胜、许振新、陈历辉、周星、张伟善、王顺利、查浩、姜君东、夏玉学、付前进、王波、刘宝惜、王晓刚等13名持有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其持有华成投资的股权。另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华成投资股权总额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华成投资的股权。3、公司在1999年7月成立时,大重集团投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3,409.18万元,该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一直没有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为夯实公司资产,经公司和大重
5、集团协商,公司与大重集团于2006年11月27日签署关于以货币置换土地使用权的协议书,大重集团以现金3,409.18万元置换公司账面等额的土地使用权。2007年1月,公司与重工 起重集团签署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重工 起重集团租赁目前生产经营用土地,并已经取得土地租赁的他项权证。4、截止2007年9月30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为5,325.26万元。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5、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1)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废钢、钼铁、生铁、微铬、铬矿砂等,近三年一期,原材料成本占
6、公司营业成本的50%左右,原材料价格每上涨1%,公司的营业成本上涨约0.50%。公司按照“原材料价格产品加工费”的定价原则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来确定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定价产生一定影响。公司虽然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价格转移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由于公司原材料价格与产品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且在变动幅度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2)(2)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发电设备制造业、造船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等重大装备制造业。由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及公司自身生产能力有限,公司销售客户相对集中。近三年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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