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pdf
1、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FIRST TRACTOR COMPANY LTD.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 154 号 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数 不超过 15,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9,59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一拖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一拖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3、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国机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国机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
4、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
5、11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 A 股发行完成前一日止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将在 A 股发行后由本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二、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具体回报规划 一拖集团作为一拖股份的控股股东,为支持一拖股份A股发行上市后采取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于2011年11月20日承诺,一拖集团将通过行使股东大会提案权、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等合法方式,努力促使一拖股份实施如下分红政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一拖集团将通过行使股东大会提案权、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等合法方式,努力促使一拖股份尽快召开的股东大会并通过关于如下分红政策的公司章程(草案)修正案;一拖股份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后,
6、承诺终止。2011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该议案体现了如下分红政策,是对股利分配政策进一步的制度性安排。公司已发出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拟在2012年1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具体的分红政策如下:股利分配原则:一拖股份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一拖股份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一拖股份的可持续发展。股利分配形式:一拖股份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一拖股份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及程序:一拖股份董事会需详细分析行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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