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PDF
1、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uapengfei Modern Logistics Co.,Ltd.(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众鑫科技大厦第 12 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 111 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2、慎作出投资决定。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华鹏飞创业板首发申请文件
3、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 1 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1.00 元 拟发行股数:拟发行股数:2,167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8,667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转持的承诺 1、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齐昌凤、张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4、徐传生、张其春、张光明、张超、张菊侠、李黎明、王梦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郭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4、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张京豫、张其春、徐传生、张光明和高级管理人员李黎明、王梦还承诺: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京豫的亲属齐昌凤、张倩、张超承诺,在张京豫担任公司
5、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张京豫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月【】日 华鹏飞创业板首发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 1 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
6、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华鹏飞创业板首发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 1 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167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8,667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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