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1、1-1-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gu Co.,Ltd.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丰收路 2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预计发行股数:3,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22元 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0年10月11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2、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孙金国、孙利群、孙锋峰、孙曙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公司股东杨增荣、陈芝浓、杨富金、丁纪铭、李乐祺、浙大创投承诺:自本人(本公司)获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 2009 年 12 月 16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新增股份。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东孙金国、孙锋峰、倪永华、章剑飞、
3、李富珍、孙叶飞、孙兴源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0年 9 月 30 日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
4、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承诺一、股东承诺 1、本公司股东孙金国、孙利群、孙锋峰、孙曙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
5、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公司股东杨增荣、陈芝浓、杨富金、丁纪铭、李乐祺、浙大创投承诺:自本人(本公司)获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2009年12月1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新增股份。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公司股东孙金国、孙锋峰、倪永华、章剑飞、李富珍、孙叶飞、孙兴源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
6、后半年内不转让。二、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安排二、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安排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 7,233.35万元。经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公司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共享。三、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风险:三、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风险:(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下游汽车制造和售后服务业的需求,其中,汽车制造业的需求变化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影响更大。而汽车制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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