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PDF
1、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招股说明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06 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2、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证券时报网,网址;证券日报网,网址 ;经济参考网,网址 )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21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10%。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每股发行价格 47.29 元/股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3、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际获配数量分别为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6.45%和2.14%,即 2,716,641 股和 900,824 股,获配股数对应金额为128,469,952.89 元和 42,599,966.96 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东证创新实际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1%,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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