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岳先进:8-4-1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附录.pdf
1、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天岳南路 9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附录 本文件系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组成部分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附录 8-4-1-1 目目 录录 附录一:相关承诺事项附录一:相关承诺事项.2 附录二: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基本信息附录二: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基本信息.30 附录三:主要生产经营资质附录三:主要生产经营资质.66 附录四:自有房屋建筑物及租赁房屋
2、附录四:自有房屋建筑物及租赁房屋.68 附录五: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专利附录五: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专利.70 附录六: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软件著作权附录六: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软件著作权.82 附录七: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商标权附录七: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商标权.85 附录八:土地使用权附录八:土地使用权.87 附录九:关联担保列表附录九:关联担保列表.88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附录 8-4-1-2 附录一:相关承诺事项附录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宗艳民
3、承诺:1、如公司首发上市时尚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将遵守本承诺函中的其他承诺。2、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4、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若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豁免遵守本条前述规定。3、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
5、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附录 8-4-1-3 5、受限于本承诺函关于锁定期的相关承诺,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6、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
6、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但仍将遵守本承诺函中的其他承诺。7、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8、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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