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PDF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SUNGROW POWER SUPPLY CO.,LTD.(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2、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4,48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
3、】月【】日 发行后总股本:17,920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价格:【】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天辉国际投资企业有限公司、展能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司回售本公
4、司持有的该等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合肥尚格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汉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合肥昊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司回售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郑桂标先生、赵为先生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本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曹仁贤先生、郑桂标先生、赵为先生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5、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年【】月【】日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
6、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1、各国政府扶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1、各国政府扶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随着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规模和技术飞速发展,其发电成本已大幅度下降,但现阶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的发电成本仍然高于常规化石能源的发电成本。为了提高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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