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报】轻工行业碳中和系列专题(3):他山之石中国碳交易市场展望与林业碳汇前景解析-210622(56页).pdf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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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 基于“总量管制和交易” (Cap and Trade, CAT) 的原则,属于强制性碳交易市场。 “总量控制”即政府设定各行业能排放的CO2总量,再通过拍卖/免费发放等方式将一定的CO2配额 (EU Allowances, EUAs) 发放给控排主体。 “交易”即配额富余的主体可将富余配额出售给配额不足的主体以实现减排收益。优点为配额使得各国可以更好地把握减排效果。若一个国家精确地遵守其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下减排目标,就会用完配额。若一个国家实现了比京都议定书要求下更大的减排,它可以将剩余的碳排放单位以许可的形式出售
2、给另一个国家。未能成功达到京都议定书目标的国家可以购买这些碳排放单位,并将其计入本国的减排。碳减排项目 (如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和联合履行机制项目等) 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减少额可以冲减受管制企业的碳排放。这种碳抵消往往在项目设立之初形成,但要等到项目完成之后经监管机构验证和核准之后,才能用于冲减碳排放量。减排的实际行动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时间并不同步,这种形式与商业信用类似。因此在这种情形下的碳排放许可称为碳信用(Carbon Credit)或者碳抵消(Carbon Offset)。 比较基准不同。基于项目的交易主体不是通过将碳排放量减少到预设的限额以下来获得碳减排单位 (carbon u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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