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發展:2019-2020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pdf
1、i中國海洋集團發展有限公司 2019-2020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目錄範圍及報告期.1權益人參與及重要性.1權益人回應.1本集團對ESG的承諾.1A.環境.2A1.排放物.2A1.1 廢氣排放 .2A1.2 溫室氣體(GHG)排放.3A1.3 有害廢棄物.3A1.4 無害廢棄物.3A1.5 減排措施 .4A1.6 廢物處理及減排措施.4A2.資源使用.4A2.1 能耗.4A2.2 用水.5A2.3 能源使用效益措施.6A2.4 用水效益措施.6A2.5 包裝物料 .6A3.環境及天然資源.6A3.1 業務活動對環境的重大影響.6B.社會.71.僱傭及勞工常規.7B1.僱傭.7B1.1 總勞動力
2、.7B1.2 人員流失.9B2.僱員健康與安全.10B2.1 工傷.10B2.2 職業健康與安全措施 .10B3.發展及培訓.11B3.1 佔受訓僱員百分比 .11B3.2 每名僱員完成受訓的平均時數.12B4.勞工準則 .122.營運慣例.13B5.供應鏈管理.13B5.1 供應商數量.13B5.2 有關委聘供應商的慣例.13B6.產品責任 .13B7.反貪污 .14B8.社區投資 .141中國海洋集團發展有限公司 2019-2020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範圍及報告期本報告為中國海洋集團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發佈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報告,經參考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
3、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附錄二十及指引之ESG報告指引,重點闡述其環境、社會及管治績效及披露。除另有所指外,本ESG報告涵蓋本集團香港及深圳辦事處主要業務運作(供應鏈管理及放債,統稱其 主要業務,佔本集團收入約94%)由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報告期)就環境及社會兩個主要範疇之整體績效。由於海洋捕撈業務對本集團收入貢獻相對較少,故範圍不包括該業務。權益人參與及重要性為確認本集團於ESG報告所匯報之最重要層面,關鍵權益人已參與定期會議,以討論及檢討關注範疇。主要股東參與年度會議,彼等之意見將有助公司實現其潛在增長及為未來挑戰作出準備。權益人回應本集團歡迎權益人對我們的E
4、SG方法及績效之回應。請電郵.hk提供 閣下之建議或與我們分享 閣下之意見。本集團對ESG的承諾於報告期內,供應鏈管理及放債是本集團的核心業務重點。本集團通過廣泛的業務網絡及資源,為供應商及客戶提供中間人服務,協助各行業中小企業盡量減少整體營運成本。本集團的創新產業鏈綜合平台是將知識資本、金融資本、資源資本及動態供應鏈技術資本結合的企業。面對強勁的競爭對手,本集團正積極尋求未開發地區商機,同時致力以更適當及有效的方式配置資源。作為上市公司,董事會承諾實現利潤目標、帶領社會責任導向、有效利用資源,推進創造更美好未來。未來,本集團將考慮通過將ESG戰略納入日常營運推動更多ESG相關舉措。本集團一直
5、與行業機構保持緊密聯繫,並於相關貿易組織中發揮作用。作為中國海洋學會的成員,本集團可與其他行業機構就海洋科學及技術交換意見、促進與該等機構合作及了解海洋環境。2中國海洋集團發展有限公司 2019-2020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A.環境本集團的供應鏈業務主要涉及水產品行業供應商及客戶的配對。作為一家非製造公司,本集團及其日常業務營運對環境的影響較少。然而,本集團於其日常業務營運踐行環保,營造負責任的綠色辦公環境。本集團嚴格遵守香港及中國在環保及污染控制方面執行的法律、法規及規例,包括但不限於:香港法例第354章 廢物處置條例;香港法例第358章 水污染管制條例;及 中國 環境保護法。於報告期內,概
6、無重大違反有關空氣及溫室氣體排放、向水及土地排污以及產生有害及無害廢棄物之相關法律及法規。A1.排放物A1.1 廢氣排放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用作業務用途之自有乘用車耗用汽油。燃燒產生多種廢氣排放,包括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顆粒物。移動燃料來源汽車廢氣排放(非溫室氣體)硫氧化物(千克)氮氧化物(千克)顆粒物(千克)汽油0.192.920.283中國海洋集團發展有限公司 2019-2020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A1.2 溫室氣體(GHG)排放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的業務營運造成95.71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q)排放(主要為二氧化碳、甲烷及一氧化二氮),排放密度為總辦公室面積0.45噸二氧化碳當量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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