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碳市场现状与CCER 市场规模分析报告(25页).pdf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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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碳排放配额是控排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合法”排放温室气体的总量。配额的初始分配是指碳排放交易主管部门通过法定方式将排放配额分配给负有减排义务的主体。配额的初始分配关乎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主体的积极性以及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因而对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有效运作至关重要,涉及配额的取得方式、分配方法、早期减排者的公平待遇、新进企业或设备的公平竞争、政府对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宏观调控等问题。全国碳市场将以免费配额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根据控排单位取得碳排放配额是否支付对价,可以将配额分配分为有偿分配和无偿分配。从各试点的配额方案来看,我国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方式目前主要采用混合方式:以无偿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
2、辅。其中,上海、重庆、湖北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则采用无偿分配的方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所述,全国性碳交易所中各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在合适的时机引入有偿配额。从长期来看,免费配额的分配方法最终将统一到基准线法上。配额的分配方法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基准线法,一种是历史的强度下降法。历史强度下降法即按照控排单位的历史排放量(采用近几年的平均值)确定配额,适用于生产工艺产品特征复杂的行业,其优点在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对数据的要求量小,但其相当于变相奖励了过去排放量高的企业,对较早采取减排行动的企业有失公平。基准线法即以碳排放强度作为行业基准值,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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