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合集團:申請版本(第一次呈交).pdf
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Superland Group Holdings Limited德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本 申 請 版 本 為 草 擬 本,其 內 所 載 資 訊 並 不 完 整,亦 可 能 會 作 出 重 大 變 動。閣 下
2、 閱 覽 本 文 件,即代表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 聯 交 所 網 站 登 載 本 文 件 或 其 補 充、修 訂 或 更 換 附 頁,並 不 引 起 本 公 司、其 保 薦 人、顧 問或包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 香
3、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 函、小 冊 子 或 廣 告,亦 非 邀 請 公 眾 人 士 提 出 認 購 或 購 買 任 何 證 券 的 要 約,且 不 旨 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聯屬公司、顧問或包銷商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
4、指的證券按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註冊;(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 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向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編纂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變動。本文件的資料必須與其封面 警 告一節一併閱讀。如 閣下對本文件的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徵
5、詢獨立專業意見。Superland Group Holdings Limited德 合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行使 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視乎 編纂行使與否而定)編纂:不高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且預期不低 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另加1.0%經紀 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及 多繳股款將根據最終定價予以退還)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編纂:編纂獨家保薦人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
6、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文本連同 本 文 件 附 錄 五 所 指 定 文 件,已根 據 香 港 法 例 第32章 公 司(清 盤 及 雜 項 條 文)條 例 第342C條 規 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預期編纂將由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我們於編纂或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我們可能協定的有關較後日期釐定,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編纂。除非另行公佈,否則編纂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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