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智能:申請版本(第一次呈交).pdf
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Haina Intelligent Equip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海納智能裝備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委員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
2、,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交易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
3、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顧問或包銷商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註冊;(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訊的發布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
4、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交易所及委員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準投資者務請僅依據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派發。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當中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予更改。本文件內之資料必須與本文件封面所載 警告 一節一併閱讀。倘閣下對本文件之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Haina Intelligent Equip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海納智能裝備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編纂
5、編纂總數: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編纂)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編纂及視乎編纂而定)編纂:不高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及預期將不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另加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須於申請時繳足及可予退還)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編纂:編纂獨家保薦人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之副本連同本文件附錄五 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
6、及備查文件 一節所列之文件,已按照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之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之內容概不負責。編纂預期由本公司與編纂(代表編纂)於編纂或本公司與編纂(代表編纂)可能協定之有關較後日期以協議方式釐定,惟於任何情況下不遲於編纂。除另有公佈外,編纂將不高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且預期不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編纂(代表編纂)經本公司同意後,可於遞交編纂申請截止日期之上午或之前隨時下調本文件所述之指示性編纂範圍及或編纂項下編纂數目。在此情況下,將不遲於遞交編纂申請截止日期上午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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