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资源研究所:充电基础设施推广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9页).pdf
1、充电基础设施推广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充电基础设施推广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世界资源研究所 薛露露充电基础设施的数量与可达性对车辆电动化有重要影响。为此,很多国家在大力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尽管如此,不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路径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以私人桩为主:典型国家就是电动汽车王国-挪威。90%私家车充电在家充电。第二类公共桩数量相对较多:典型代表为中国与部分欧洲国家。其主要:住宅停车位缺口大,如欧洲 65%家庭没有停车位;而营运车辆电动化水平高也会提升对公共桩的需求。但从公共桩的发展看,中国与欧洲国家也呈现分化。中国直流快充桩比例可观;欧洲国家多为 Level2 的公共桩(功率
2、22kW)。所以,不同国家充电桩数量、结构组成具有很大差异。另外,在未来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中,除关注充电桩的绝对数量,也需关注充电桩的整体服务能力,毕竟不同桩因功率、对公众开放程度不同,服务能力区别较大。对于公共装,私人桩的建设挑战更多。但这些挑战并非中国特有。而中国特有的挑战仅是老旧小区缺乏物业管理(或业主委员会)。例如,在老旧小区,不仅无产权、无固定停车位问题突出,高压自管小区也面临电力设施产权不属于电力公司的问题。这导致无论是停车管理,还是变压器扩容,都困难重重。欧美国家充电桩进小区主要有三类商业模式:第一类:居民个人在获得物业允许后自行建桩。其问题在于由于物业缺乏经济激励,会存在不配合的
3、问题。第二类:物业、充电运营商或小区居民联合起来,对小区进行集中改造建充电桩。在这个类别下,具体商业模式多元:首先,物业可自行建设与运维充电桩,或让运营商待建,再或两者联合投资,通过充电服务费收回投资。由于国内居民电价低于工商业电价,该电价差为商业模式提供基础;此外,对采纳居民峰谷电价的城市,也具备一定商业模式。其次,小区居民亦可在获得物业允可后,直接与电网协商报装与建桩,实现电网直供电,从而绕过物业、运营商的中间环节,节省充电费用。第三,在高端社区,充电桩可作为小区公共设施(如游泳池)由物业提供。第三类:充电运营商等利用小区周边道路或公共停车场建充电桩。小区集中投资改造建桩,优势明显。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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