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17页).pdf
2021-10-12
文档编号:60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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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解读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12日 10月4日,厦门市政府出台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肩负若干措施(厦府规20217号),针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推出12条纾困减负具体举措,要求各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出台支持帮扶政策。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支持帮扶市场主体渡过难关、迅速恢复、加快发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12日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一、背景和意义二、主要内容延
2、长证照有效期允许“先发证后核查”降低检验检测收费允许延期检验实行“接诉即办”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 倾斜支持同安010102020303040407070808090910100505优化信用服务0606加快恢复生产经营秩序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总体坚持关口前移、特事特办、服务提速原则,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注重靶向发力。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给予优先照顾和重点帮扶,对同安区给予倾斜支持。二是注重真帮实扶。回应企业诉求,从延长证照有效期、“先发证后核查”、降低检验检测费用(本市企业60%收费、同安区企业50%收费)、允许延期检验等方面提出解渴管用的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是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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