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股份:2024環境、社會和治理報告.pdf
1、關於本報告報告期間本報告所涉及事項為公司 2024 年度履行環境、社會和治理(以下簡稱“ESG”)責任,實現可持續發展情況。報告期間與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保持一致,時間跨度為 2024 年 1 月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於連續性和可比性考慮,對個別事項做了適當前後延伸說明。報告範圍除特別說明外,報告數據涵蓋公司和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與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合併報表範圍保持一致。資料說明報告內容所涉及的信息,來源於公司的正式文件和統計報告,以及各所屬企業實際履責情況匯總及統計,同時兼顧公司發展重點與利益相關方關注。本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於 2025 年 3 月 28 日審議批准。本公司
2、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前瞻性聲明除歷史事實之外,所有將來有可能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事件以及對事件的陳述(包括但不限於前提、目標、估算和商業計劃)均屬於前瞻性聲明範疇。由於受外界可變因素的影響,事實的未來發展結果或者趨勢有可能與陳述內容不同。本報告的前瞻性聲明於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作出,中國石油沒有義務或責任對上述前瞻性陳述作出修改。參考標凖本報告編制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4 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
3、管指南第 4 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為主要依據,同時參考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際可持續發展凖則理事會(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凖則第 1 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凖則第 2 號氣候相關披露(IFRS S2)、國際石油行業環境保護協會(IPIECA)與美國石油學會(API)和國際油氣生產商協會(IOGP)聯合發布的石油與天然氣行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全球可持續發展標凖委員會(GSSB)GRI可持續發展報告標凖以及聯合國全球契約(UNGC)十項原則等指南指引
4、進行信息披露。報告提升為積極響應監管機構合規披露要求、回應利益相關方關切,全面地反映公司 ESG 治理實踐,我們持續對 ESG 報告進行改進和提升。2024 年,我們將財務重要性納入考量,遵循“雙重重要性原則”對實質性議題進行識別和判定;調整報告內容框架,進一步明確環境、社會和治理三個維度的重點議題,披露議題治理情況;圍繞氣候風險與機遇、氣候情景分析、指標與目標等重點內容,提升氣候信息披露水平;增加保障供應鏈安全、平等對待中小企業等新內容,同時針對可持續發展管理、循環經濟、員工權益保障、科技創新等內容進行充實。報告獲取本報告包括中文簡體、中文繁體和英文三種版本,若有歧義產生,以中文簡體版為凖。
5、您可登錄公司網站 瀏覽或下載本報告的電子文本,並了解更多相關信息。報告原則本報告遵守重要性、量化、一致性和平衡性原則,凖確、客觀、全面披露公司 ESG 治理信息。重要性原則報告從公司影響重要性和財務重要性兩個維度進行調研和評估,全面識別出與公司可持續發展相關的重要 ESG 議題(詳見報告第 17 頁“實質性議題識別與管理”)。量化原則公司對重要的 ESG 議題進行量化管理,覆蓋治理、安全、氣候變化、環境、員工、社會等方面(詳見報告“關鍵業績數據”及其他各章節)。一致性原則本報告遵循一致性原則,以確保歷年披露數據的可比性。2024 年,我們對以下內容進行了調整:(1)按照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第
6、 16 部分: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GB/T 32151.16-2023),甲烷的全球增溫潛勢(GWP)調整為 28,對公司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影響約 2 百萬噸;(2)根據煉化行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 30251-2024),我們將“單位乙烯能耗”指標更名為“乙烯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二者計算方法一致。除上述說明外,本報告披露的其餘各項 ESG 績效指標的統計範圍和計算方法與上年保持一致,無重大調整。平衡性原則本報告力求客觀、全面體現公司 ESG 治理策略和績效,提升公司 ESG 信息披露透明度。董秘信箱公司網站設有“董秘信箱”欄目,歡迎留言與我們溝通交流。11關於本報告董事長致辭關於我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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