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利融資: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告.pdf
1、 1(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439)SOMERLEY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Somerley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新 百 利 融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 年度業績公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
2、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新百利融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合稱 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的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司董事(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
3、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2 財務摘要 本集團總收益自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約75.5百萬港元減少約9.7%至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約68.2百萬港元。本年度,擔任財務顧問(財務顧問)及獨立財務顧問(獨立財務顧問)所產生的收益約為41.2百萬港元(2021年:約55.9百萬港元),佔本集團總收益約60.4%(2021年:約74.0%)。本年度,擔任合規顧問(合規顧問)所產生的收益約為26.5百萬港元(2021年:約19.1百萬港元),佔本集團總收益約38.9%(2021年:約25.3%)。本年度,本集團錄得除稅前虧損約3.8百萬港元(2021年:除稅前溢利約6.9
4、百萬港元)及除稅後虧損約3.9百萬港元(2021年:除稅後溢利約7.3百萬港元)。此業績乃主要由於以下各項的綜合影響所致:(i)收益減少約7.3百萬港元;(ii)折舊及其他經營開支淨減少約1.8百萬港元;(iii)由於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悉數贖回於The Climate Impact Asia Fund(CIAF)的投資而缺乏約11.2百萬港元的公允值收益;及(iv)並無本集團資產管理業務分部於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就所持有的商譽及無形資產確認減值虧損總額約5.6百萬港元。資產淨值自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約104.5百萬港元減少至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約95
5、.4百萬港元,此乃主要由於約3.9百萬港元的本年度虧損及分派約5.4百萬港元的2020年至2021年末期股息所致。董事會(董事會)建議派付本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2.5港仙(2021年:每股3.8港仙),惟須待股東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該建議股息將於2022年9月9日或前後支付予於2022年8月29日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於本公告日期,末期股息將對銷約3.6百萬港元(2021年:約5.4百萬港元)。3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回顧本集團為綜合金融服務供應商,獲發牌照進行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
6、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並透過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提供企業融資諮詢服務。新百利融資有限公司(新百利融資)及新百利華盈(北京)國際諮詢有限公司營運之企業融資諮詢業務為本集團的核心業務分部。本集團之企業融資諮詢服務主要包括(i)主要於涉及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及或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的交易中擔任香港上市公司、該等公司的主要股東及投資者以及尋求控制或投資香港上市公司的人士的財務顧問;(ii)擔任香港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委員會及或獨立股東的獨立財務顧問;(iii)擔任香港新上市及現有上市公司的合規顧問;(iv)擔任公司股份於香港聯交所首次公開發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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