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新材國際:有關遵守不競爭契據之補充公告.pdf
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GLOBAL NEW MATERI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環 球 新 材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6616)有 關 遵 守 不 競 爭 契 據 之 補 充 公 告本公告由環球新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發佈。董事會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
2、)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年報)。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招股章程及年報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除年報中披露的信息外,董事謹向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提供以下補充資料。不競爭契據各控股股東及執行董事已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訂立以本公司為受益人的不競爭契據(不競爭契據)。不競爭契據詳情載於招股章程 與我們的控股股東的關係不競爭契據 一節。各控股股東已向本公司作出年度確認,於自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即上市日期)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有關期間),所有控股股東已嚴格遵守不競爭契據項下的承諾條款。控股股東亦向獨立非執行董事提供彼等的業務活動資料以供檢討。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檢討控股股東提供的確認函及資料,並對於有關期間全面遵守及落實不競爭契據項下的承諾條款而感到滿意。2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不競爭契據的遵守及執行情況的事項。上述額外資料並不影響年報中包含的其他資料,且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年報中的內容保持不變。承董事會命環球新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蘇爾田香港,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苏尔田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金增勤先生、周方超先生及曾珠女士;非執行董事胡永祥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麥興強先生、韓高榮教授及梁貴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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