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在协议中作出的让步程度。1)40%以上高关税的国家数量较少,主要是政治考量等因素;2)19%-30%税率的国家主要是承接全球产业链的新型制造业经济体或者资源输出国,高度集中在亚洲(东南亚、南亚)和非洲;3)15%-18%税率的国家多为发达经济体或重要新兴市场,与美国有深度的贸易联系;4)10%为基础税率,多为谈判降低至基础税率或者未被美国重点针对的国家;5)无对等关税的国家主要是两类:一是加拿大和墨西哥,基于深度自贸协定《美加墨协定》(USMCA);另一类则是双边贸易已基本停滞所以未征收的国家,如俄罗斯和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