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一般公司贷款外,专业贷款运营前资本占用提升至 130%;运营中项目权重 100%,未采用巴Ⅲ最终版中“优质项目”的分类。专业贷款风险暴露特征(不包括房地产风险暴露):债务人通常是一个专门为实物资产融资或运作实物资产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实体;债务人基本没有其他实质性资产或业务,除了从被融资资产中获得的收入外,没有独立偿还债务的能力;合同安排给予贷款银行对融资形成的资产及其所产生的收入有相当程度的控制权。专业贷款细分为实物融资、项目融资和商品融资,其中项目融资特征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臵或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对在建项目的再融资;债务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业法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项目融资权重分类有所细化,运营前的项目风险权重设定为 130%;对于在项目运营阶段的项目风险权重设定为 100%,与现行一致。“在项目运营阶段的项目”需满足:项目现金流量净额为正,足以按期偿还剩余合同债务,且长期负债不断减少。银行对于项目融资业务更加需要加强甄别和预判,对于优质的项目融资(特别是优质基建类项目)的竞争更为激烈,对于一些处在运营前建设阶段的城投融资会提高风险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