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现有的客户合同中分摊至 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116,757百万元 (2024年:人民币91,764百万元),主要源自ICT基础 设施业务合同的未履约义务。本集团将在未来满足附注 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其中77%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确 认为收入(2024年:79%),剩余部分预计在之后的年度 (i)于2025年,云计算业务包含跨分部交易的收入金额为人民 确认为收入。上述金额均未包含不满足限制条件的可变 币72,075百万元。 务的相关信息。 当一项履约义务按照附注3(q)所述的条件完成时,本集 团对相关收入予以确认。与该收入确认相关的款项按照 客户付款时间确认为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或合同负债, 未收到款项时确认为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提前收到款 项时确认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分别见附注20和26。 有关业务分部和按区域披露的收入细分信息见附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