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责 评级专家委员会对绿色低碳发展报告进行评级,出具评级报告;指导修订报 告评级标准;牵头开展对参评报告的总结、传播等工作。 秘书处接受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报告评级申请,负责评级事务的联络、组织、 协调和日常服务工作。 2.工作模式 评级专家委员会采取开放、灵活的工作模式,根据申请报告评级企业的经营 特性,确定2名委员担任评级专家并开展评价工作。 秘书处负责搜集、整理企业参评资料,将其提交给评级专家小组,组内专家 分别对绿色低碳发展报告进行评定、出具评级意见,就评级结果达成一致意见, 评级小组组长审阅评级结果,将其提交给评级专家委员会副主席审核。 三、评级依据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可持续披 露准则(ISSB准则)、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标 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SOESGIWA48《实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