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类业务推出的主要原因是国家通过政策扶持弱势群体,满足其就医服务需求。1965 年,美国联邦政府签署《社会保障法》(1935)修正案,确立了联邦医疗保险制度,推出最重要的两类社会保险,分别是针对 65 岁及以上老人和残障者的 Medicare 以及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保险Medicaid。在政策推出前 20 年,Medicare 和 Medcaid 规模高速增长,是当时健康险增长的主要来源。1997 年美国推出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State 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 SCHIP),专门面向儿童和青少年,目的是解决那些家庭收入不足以承担商业健康保险但又超出申请医疗救助计划资格的儿童及青少年缺乏医疗保障的问题。获得该计划批准的家庭在获得医疗服务时仅需根据其家庭收入缴纳少量费用或不需缴纳费用。这一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的覆盖人群。在 2014年实施奥巴马医改政策后,进一步扩大了 Medicaid 的覆盖范围,覆盖人群增加至收入在联邦贫困线 138%以下的居民;同时要求各州建立“政府医保交易平台”,为无法从其他渠道获得医疗保险的个人,以及雇员人数不超过 100 人的小型企业提供医疗保险,且部分人群享受保费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