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先进制程倾斜。国发 8 号文提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28 纳米(含),且经营期在 15 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在国发 4 号文中,是对线宽小于 0.25 微米或投资额超过 80 亿元且经营 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采取从盈利之日起“五免五减半”的政策。这个政策对于国内高端制程企业来说,优惠的力度明显加大。对比 2018 年减税政策,明显鼓励先进制程并向先进制程倾斜。一方面先进制程及芯片国产化在国家战略地位意义非凡;另一方面,集成电路的先进制程也是国家高新技术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