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网内系统在多个多点控制单元中,应支持主从级联、互为备份等功能; 9.多点控制单元应按系统与会方最多数量配置,并留有扩展余量; 10.多点控制单元设备组网时,宜具有网闸(GK)组网功能。 6.6.7会议电视系统可采用自建专用网络或租用电信部门有线或无线通信、数字微波通信、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等组网方式。 6.6.9会议电视系统应支持H.239 双码流标准协议。当采用IP 网络传输时,应采用标准的以 及信号传输双向对称带宽宜满足相关性能参数要求。 6.6.10会议电视系统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会议电视系统用房宜采用矩形房间,会场面积应按参加会议总人数及设备机房需求 3.小型会议电视室宜采用面向显示屏做U形会议桌椅的布置。 4.中型、大型或特大型会议电视场所内会议桌椅宜面向显示屏幕扇形排列布置,第一 排会议桌椅与单屏幕(双屏幕)显示部分之间距离宜为2.0m~4.0m。 5.大型或特大型会场的控制室可按实际需求设置双层单向透明观察窗。观察窗不宜小 于宽1.2m、高0.8m,窗口下沿距控制室内地面为0.9m。控制室内主机设备间与值 机操作间的间隔设计,宜符合隔声且通气的要求。 6.会场参会人员观看投影幕布或显示屏上中西文字体的最小视距,前排视距宜按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