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改革实践以其快速转化为财政收入的卓越实效,为全国提供了“三资”盘活从理念到收益的可复制“湖南样本”。根据《湖南省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总体工作方案》,该省构建了全国范围内最为系统和可操作的实践框架之一,明确将清查处置范围划分为“五类国有资产、六类国有资源、两类国有资金”,确保了盘活工作实现全方位覆盖、权责清晰,以解决资产管理与财政管理、债务管理和投资计划相互脱节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严格贯彻“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的“三化”原则,为各类“三资”的转化路径提供了明确导向,并提出到 2025 年全面提升国有“三资”监管水平,力争盘活国有“三资”台账完成率达 100%的具体目标。在实践中,湖南省综合灵活运用“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四种方式,并配套 14 项具体工作任务,形成了从资产识别到价值实现的闭环管理机制。从盘活成果来看,在 2022 年底至 2023 年底的一年时间内,湖南省通过“三资”盘活实现的总收益高达 1500 亿元,其中直接上缴国库的财政收入超过500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