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用于为负债或或 有负债担保的存货。 预提费用、设定受益 计划负债、退款负 物业、厂房及设备 成本,将在相关合同履约义务完成时计入销售成本。 于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合同成本未计提减值 按照附注3(o)所载的会计政策,本集团尚未就部分可抵 扣税务亏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未使用税务抵免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中,已履约但尚未开票时取得的收取对价的权利。当本 时,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 取得,通常为完成产品或服务验收测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