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 年功能安全产品覆盖的汽车数量或将超过 1900 万辆,市场空间广阔。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 2.0》,到 2025年我国 L2、L3级智能网联汽车占汽车总销量的 50%;到 2030 年,L2、L3 级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超过 70%,L4 级智能网联汽车市场份额达到20%。2025年,若当年我国乘用车销量达到中汽协预测的2500万辆,L2、L3 级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达 50%,且假设功能安全产品配置率占到 L2、L3 级别车辆的 50%,则功能安全产品覆盖的汽车数量将超过 600万辆。在 2030年,若当年我国乘用车销量达到 3100 万辆,L2、L3 级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达到要求的 70%,L4 级别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达 20%,且假设功能安全产品配置率占到 L2、L3 级别车辆的 60%和 L4 级别车辆的 100%,则功能安全产品覆盖汽车数量将超过 1900 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