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车队运营主体的不同,可以将轻资产模式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公司自营,则公司无需自行采购 Robotaxi 车辆,转而由车队公司来向 OEM 采购,公司只需向车队公司支付车辆租金和维护费用即可,赚取的收入与重资产模式下相同,为来自乘客支付的车费。第二类是第三方出行服务提供商运营,第三方出行服务提供商向车队公司采购或者租赁含自动驾驶套件(ADK)的 Robotaxi 车辆、然后自行开展出行服务,在这种场景下,公司的收入来源则不再是乘客车费,而是销售 ADK 套件和提供“虚拟司机”软件服务的技术授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