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6分贝, 比2024年下降0.1分贝。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一级的城市占 9.3%,比2024年上升2.2个百分点;二级的城市占65.1%,比2024年下降1.8 个百分点;三级的城市占25.0%,比2024年下降0.5个百分点;四级的城市占 0.6%,与2024年持平;无五级的城市,与2024年持平*。 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道路交通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7分 贝,比2024年下降0.1分贝。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强度为一级的城市占 86.7%,比2024年上升1.7个百分点;二级的城市占12.3%,比2024年下降0.9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0.0分贝为好(一级),50.1~55.0分贝为较好(二级),55.1~60.0分贝为一般(三 级),60.1~65.0分贝为较差(四级),>65.0分贝为差(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