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1 月电子烟正式被纳入卷烟管理范畴。2018 年全国烟草会议开始提及新型烟草制品,在总结 2017 年工作中提到,要着力加强改革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中式卷烟发展质量,推进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研发创新”,同时在布置 2018 年工作中表示“密切关注烟草市场新动向,大力支持雪茄烟加快发展,积极研发电子烟、口含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等新型产品”,整体政策对于电子烟发展偏鼓励。2021 年 11 月26 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自此电子烟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电子烟用烟碱等正式纳入国家烟草专卖局监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