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角色转变。 中国深刻认识到,全球气候治理的核心不仅是减排数字的竞争,更是治理模 式和发展理念的博弈。面对部分发达国家政策摇摆、碳关税等“绿色保护主义” 抬头的局面,中国始终坚持多边主义和公平原则,坚定维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 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核心地位,反对将气候议题工具化、政治化。 在国内制度层面,中国以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为核心,形成了系 统完备的气候治理制度框架,涵盖碳市场、排放核算、气候投融资、生态补偿、 能源转型与技术创新等多个维度。这一制度体系在治理逻辑上强调顶层设计与多 元参与相结合,体现了“政府引导一市场驱动一社会共治”的中国特色气候治理 路径。与此同时,中国积极推动制度经验的国际传播,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 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中国方案,呼吁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制度能力建设, 在规则塑造层面,中国从国际谈判参与者逐步成长为议题塑造者与制度创新 者。中国在气候融资、碳市场机制、技术转移、适应行动等关键议题上不断提出 建设性倡议。例如,在《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中,中国倡导的“共同但有区 别的责任”原则得到进一步确认;在全球碳市场机制建设中,中国主张以合作与 能力建设为核心,反对以单边标准对他国设限。这些主张使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 中形成了兼具规范性与影响力的话语体系,展现出强大的制度自信与规则塑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