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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单个城市群试点期4年、奖励上限16亿元——这是2026年一季度氢能领域最具力度的政策信号。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通过“揭榜挂帅”遴选5个城市群率先开展试点,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到2030年,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优势地区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翻一番至10万辆。试点覆盖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五大应用场景。

试点目标——5个城市群、2030年1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

三部门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每个城市群试点期4年。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大应用场景——从燃料电池汽车到氢冶金、掺氢燃烧

试点任务涵盖五大应用场景。燃料电池汽车以建设氢能高速公路、氢能走廊为主线,重点推动中重型、中远途运输和冷链物流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鼓励公交客运、城市物流、城市环卫等车辆应用。绿色氨醇以提升技术经济性、扩大下游消费为主线,一体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严禁以绿色氨醇名义建设煤基氨醇项目。氢基化工原料替代以促进炼化、煤化工等主要用氢行业碳减排为主线,逐步替代化石能源制氢。氢冶金以推动钢铁行业由高碳工艺向低碳工艺转变为主线,就近利用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源。掺氢燃烧以推动工业和居民用热绿色化低碳化为主线,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作为高品质热源掺入天然气管网或工业锅炉、窑炉。

中央财政“以奖代补”——单个城市群16亿上限

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奖励标准根据各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分档设置。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4年,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氢能综合应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试点城市群批复后中央财政预拨一定比例的奖励资金,每个试点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奖励积分(原则上1个积分奖励8万元),政策实施结束后根据整体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资金清算。氢能应用环节已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流程与监督考核

城市群应按照“地域联通、产业协同、生态闭环”要求自愿组合并协商确定牵头城市,由牵头城市组织编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牵头城市所在地省级工信、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应指导优化城市群组成、功能定位和任务分工。2026年试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通过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服务平台(www.hydrogen-china.org.cn)报送。三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5个城市群范围。省级主管部门应指导城市群明确功能定位和分工,建立城市间沟通协调组织机制和内部监督考核制度。对进展不及预期的城市群,将视情况采取要求调整工作方案、扣减或暂停奖励资金、暂停参与城市或取消城市群试点资格等措施。
点击阅读报告原文: 洛创投:2026年第一季度政策汇编(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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