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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F加密资产申报框架

比特币、以太坊、稳定币、功能型代币、部分NFT——当这些加密资产被纳入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体系,当中心化交易所和特定DeFi协议运营主体被要求履行KYC义务,加密世界“匿名化”的底层逻辑正在被改写。U&I GROUP这份白皮书,对CARF的监管范围、申报义务主体和交易类型进行了完整的制度性拆解。

CARF的制度定位与全球进展

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由OECD主导推出,获G20峰会背书,旨在填补全球数字资产税务信息监管的空白。CARF与CRS 2.0在行政框架上高度协同,共用登记、尽职调查、纪录备存及罚则等核心规则,但分别覆盖不同类型的资产——CRS覆盖传统金融资产,CARF覆盖加密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全球已有48个主要税务管辖区承诺于2026年正式实施CARF,并计划在2027年开展首轮信息交换。但各司法管辖区落实本地化进度存在实践差异。香港已在2025年底至2026年初完成相关公众咨询,明确将CARF机制纳入本地AEOI法律框架中,目标于2028年开展首次加密资产信息交换。

CARF的设计逻辑在于:通过明确RCASP作为申报义务主体,将加密资产交易纳入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体系(AEOI),提升加密资产相关跨境税务信息透明度。其与CRS 2.0共同实现了对传统金融资产与加密资产的广泛覆盖,旨在打击利用加密资产进行跨境逃税的行为。

申报范围界定——什么被纳入,什么被排除

CARF对“加密资产”作广义界定:依赖加密保护的分布式分类账或类似技术以验证和确保交易安全的数码形式价值。这是一个功能导向的定义,旨在覆盖各类技术形态的加密资产。

纳入监管的范围包括:加密货币(如比特币BTC、以太坊ETH等主流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稳定币(锚定法币或其他资产价值的加密资产)、以加密资产形式发行的衍生品、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的功能型代币、部分代币化金融资产(如代币化债券或基金份额,在特定情形下可能落入CARF或CRS的适用范围),以及部分在交易平台上挂牌交易或具有投资/支付属性的NFT。

明确排除的资产包括:央行数字货币(CBDC)和特定电子货币产品——这两类通常由中央银行发行或受传统电子支付法规监管,将继续适用CRS框架。此外,主要用于封闭场景且通常不具备投资或支付功能的数字资产——如封闭式忠诚度积分、链上航空里程、不可兑换的游戏积分——也被明确排除。

RCASP——谁需要履行申报义务

申报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RCASP)一般是指以业务形式为客户或代表客户提供加密资产相关交易、兑换或转移的个人或实体,但一般不包括投资加密资产的投资基金或单纯代币发行方。

主体类型包括:中心化交易所(各类提供加密资产兑换服务的中心化交易平台)、加密资产ATM经营者、加密资产经纪商/交易商/做市商、提供托管及交易撮合功能的部分钱包服务提供者,以及特定DeFi协议运营主体。对于在实质上履行类似中心化交易所功能的去中心化协议,其运营主体可能需要关注CARF项下的申报义务。考虑到DeFi技术形态的多样性及相关规则仍在完善中,建议相关主体就具体情况寻求专业评估。

根据OECD CARF框架,RCASP与税务管辖区之间的申报关联通常结合税务居民身份、注册/组织地、管理地或经营场所等因素综合判断。在避免重复申报的原则下,部分情形下可依据适用规则由特定关联法域承担主要申报义务,但仍需结合各司法管辖区本地要求进行判断。

需要申报的交易类型与零售支付门槛

根据CARF监管要求,RCASP对以下核心交易行为进行申报。法币兑换方面,相关加密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如BTC与USD之间的兑换)。币币兑换方面,一个或多个相关加密资产之间的兑换(如BTC与ETH之间的兑换)。资产转移方面,相关加密资产的转移(包括空投、质押收益或贷款)。

为平衡合规成本与监管有效性,针对零售支付场景设定了金额阈值——单笔超过50,000美元的交易需作为独立交易类型进行申报,为小额支付应用提供合规缓冲。

为确保监管可追溯性,申报时需完整提交以下关键信息:用户身份信息识别(KYC等)、具体交易金额与发生时间、涉及的加密资产具体类型、转入/转出方向及相关钱包地址信息(如适用)。

香港的CARF立法进展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税务局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咨询文件,咨询期已于2026年2月6日结束。业界反馈已陆续提交,政府将据此推进立法草案的完善工作。

香港CARF立法实施时间表为:2026年完成CARF立法(目标),2027年1月1日CARF框架生效,RCASP开始履行登记、尽职调查、纪录备存义务,2028年预计进行首次CARF信息交换。

拟议的强制登记制度要求所有与香港有申报关联的RCASP在申报框架平台登记账户,即便其年度无任何信息可申报也需提交零申报报表并说明理由。RCASP可委聘服务提供者履行登记、申报及尽职审查责任,但委托不代表自身可免除相关责任。违规处罚方面,一经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10,000港元);如涉及欺骗意图,最高可处第5级罚款(50,000港元)及监禁3年。

CARF的出台标志着加密资产正式进入全球税务监管的视野。从“匿名化”到“可追溯”,从“游离在外”到“纳入体系”,加密资产的税务合规已不再是一个可以回避的议题。对于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和投资者而言,理解CARF的规则边界、评估自身业务的申报义务、建立合规的技术和管理体系,是在透明化时代继续参与加密经济的必要前提。
点击阅读报告原文: 汇智集团:CRS2.0与全球税务透明化白皮书2026(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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