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制度》于2026年5月正式发布,将城市更新项目划分为8大类、40余项成效指标。从既有建筑改造到城中村改造,从地下管网到历史文化保护,每一组数据都将成为衡量城市更新质量的关键标尺,全国城市更新进入量化管理新阶段。
制度总览:全国城市更新首次拥有法定统计框架
2026年5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6〕119号),这是中国城市更新领域首份系统性的官方统计制度文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明确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统计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市更新项目,调查对象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调查内容涵盖城市更新项目情况、资金情况、实施成效等方面,报告期为季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分级实施、逐级汇总。
项目分类:8大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界定标准
制度将城市更新项目划分为8大类别,每一个项目的类别是唯一的,不可跨类。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对房屋建筑进行结构加固、设备更新、节能改造、功能调整等。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经省级政府确认并上报三部门的全国计划项目。完整社区建设——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的项目。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老旧厂区更新改造——植入新业态新功能。城中村改造——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城市功能完善——补齐医疗、教育、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等设施建设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山体修复、水体治理、废弃地修复、绿地系统完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
四张报表体系:从基层数据到全国汇总的完整链路
制度设置了四张核心报表。城市更新1表(综合表)——汇总各省项目总数、新开工数、完成投资额、资金到位结构、新增就业岗位。城市更新2表(综合表)——汇总八类成效指标。城市更新3表(基层表)——各市填报项目的投资与资金数据。城市更新4表(基层表)——各市填报40余项成效指标。报送机制: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基层表,省级汇总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季报数据:3表和4表于每季度后8日前报送,1表和2表于每季度后10日前报送。逻辑审核关系严格,如“本年完成投资额=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小计+社会资本+其他”“国家预算资金≥中央预算资金+省级预算资金”等,确保数据内在一致性。
资金统计:11类资金渠道透视城市更新“钱从哪来”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统计覆盖三大类11个子项。国家预算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他中央财政资金(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专项补助)、国债(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建设资金)、省级预算资金、市级及以下预算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社会资本——产权单位出资、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出资(含城市更新基金)、居民出资(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个人捐资捐物)、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地方财政专项资金贷款)。其他资金——需注明资金来源。本年完成投资额反映实际投资规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等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成效指标:40余项指标丈量城市更新质量
城市更新实施成效涵盖8大类40余项核心指标。既有建筑改造:改造面积、预制板危旧房治理面积、节能改造面积、启动改造危旧房数。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户数、加装电梯数、老化管线改造长度、新增充电桩数、新增公共服务设施数。完整社区:建设数、涉及居民户数、新增公共服务设施(老年服务站、托儿所、社区食堂)、新增便民商业设施、新增公共活动场地和绿地。老旧街区/厂区/城中村:改造数、新增产业空间面积、启动改造城中村户数。城市功能完善:新增公共服务设施数/面积、全民健身设施数/面积、公共空间面积。基础设施:地下管线管网改造长度(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综合管廊长度、道路改造长度、桥梁改造数、新增停车位数、垃圾中转站能力。生态修复:绿道长度、口袋公园数。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数、历史建筑修缮数/面积、活化利用数/面积、涉及居民户数。数据来源涵盖住建、发改、教育、民政、财政、商务、文旅、卫健、金融监管、体育、统计等十余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