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化债任务较重的背景下,优化央地税收分成比例是拓展地方自主财力的重要路径。长城证券财税改革系列报告测算,若个人所得税央地分成从现行的6:4改为5:5,地方个税收入可增加1514.1亿元,拉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提高1.4%。此前报告亦测算企业所得税分成从6:4改为5:5可带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约3.5%。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共享税的央地分配比例调整,可能成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经济发达、个税税基厚实的省份将更多受益。
个税央地分成从6:4到5:5,地方增收1514亿
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按中央60%、地方40%的比例分享。在地方财政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提高个税地方分成比例是一个可选方向。长城证券以2022年为基期测算,若个税分成比例转为央地5:5,不考虑其他因素变化,地方个税收入可增加1514.1亿元,可拉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提高1.4%。
从省际分布看,北京、上海、海南、西藏、广东等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比重较高的地区受益更多。个税收入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地方财政将从分成比例调整中获得更大增量。个税作为“受益税”——与地方政府为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密切相关,提高地方分成比例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形成“服务提升—人口集聚—税基扩大”的正向循环。
表3:央地分成比例调整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 税种 | 当前分成 | 调整方案 | 地方增收 | 拉动地方财政 |
|---|
| 个人所得税 | 6:4(央:地) | 5:5 | 1514亿元 | +1.4% |
| 企业所得税 | 6:4(央:地) | 5:5 | 约3500亿元 | +3.5% |
企业所得税5:5分成可增地方收入约3500亿
在财税改革系列研究之二中,长城证券探讨了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调整的影响。企业所得税目前同样按中央60%、地方40%比例分享。若推动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转为央地5:5,不考虑其他因素变化,大约可带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5%(约3500亿元)。
企业所得税和个税合计占我国税收收入约40%,两大共享税的分成比例调整对地方财政具有重大影响。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共享税中,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最大,其分成比例调整的财政增量效应最显著。经济发达、企业利润高的省份(如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将更多受益。
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是财税改革题中应有之义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为央地税收分成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地方财政面临收入增长放缓、支出刚性增加的双重压力,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是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增强地方自主财力的直接路径。
消费税改革方面,推动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从生产批发端向零售端)并稳步下划地方,可带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增长约4.6%。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完善、税率简并等也是改革方向。综合来看,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大税种的央地分配调整,将构成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加稳定、可持续的财力保障。
动态评估改革影响,中央转移支付同步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落地时间点暂未明确,具体方案和细则有较大未知性。地方财政收入变化可能伴随中央转移支付同步调整,对地方政府财力的影响需要综合、动态考量。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共享税分成比例的变化可能带来转移支付制度的相应优化。短期内,分成比例调整对地方财政的增量为千亿级;长期看,配合消费税下划、房产税扩围等改革,地方税体系有望逐步完善,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将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