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团队核心持股。陈荣贤直接持有公司 24.9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子陈超鹏余直接持有公司 5.18%股份。此外,陈荣贤与其妻张丽琴通过纳百川商业管理间接控制公司13.21%股份,通过纳百川科技间接控制公司 12.12%股份;陈荣贤通过鑫澳科技间接控制公司 0.11%股份。陈荣贤、张丽琴、陈超鹏余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合计 55.58%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建、陈荣波直接持有公司 13.31%、10.56%股份,二人均为公司发起人。陈荣贤、张丽琴、陈超鹏余、张传建、陈荣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其作为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期间均采取一致行动,并以陈荣贤意见作为最终形成的一致行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