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者责任制下的回收模式。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电池回收方面建立的回收体系有 责任的制度机制。生产者责任制的回收模式将动力电池生产商对于电池的环境责任扩展到电 池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即电池的生产、使用、回收以及报废处置等过程,退役的动力电池沿 新品电池的物流路线逆向返回。 该模式以动力电池企业为主导,卡位回收处理,提高原料的上游议价能力,降低电池生产成 本,成为该类商业模式的源动力。但是该模式逆向物流回收动力电池的路径长,可能由于国 地域的差异不利于追责,并且由于交转次数和运输次数多,回收成本提高,可能不利于 电池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