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最关键的政策有两个,一是个税改革,起征点从 2000 元/月提高到 3500 元/月7,并首次调整税率和级差,让利于民。2011 年 6 月 30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六次修正,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 2000 元/月提高到 3500 元/月,调整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相应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次月 7 日内延长至 15 日内,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