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山西焦煤和冀中能源未拆分炼焦煤煤种的单独成本 近几年自产煤成本稳中向下。考虑到 2021年开始会计核算方式发生改变,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港杂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因此,同口径下对比成本来看,2021年之后自产煤单位成本整体高于 2021年之前,主要是人工成本和环境恢复治理费、安全费、维简费等其他成本明显上升,且在 2021年之后该部分成本依然维持高位。然而,公司不断优化生产组织,承担铁路运输及港杂费用的自产煤销量比重有所变化,并大力推动系统降本和科技降本,从而 2023年材料成本、运输及港杂费用均有明显下降。2023年公司自产煤单位成本为 307.01元/吨,同比下降 4.90%;24Q1为 290.97元/吨,同比增长 6.76%,主要是因为煤矿自营剥离量和掘进进尺同比增加、生产一线队伍薪酬水平提高以及本期专项基金费用化使用同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