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凭借其风险保障和年金给付优势,在个人养老金融体系中承担着提供长期养老保障的重要角色。近年来,中国政府 高度重视保险业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养老保险产品、参与养老服务。2018年,中 国启动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为第三支柱探索积累经验;2021年,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保 险公司为不同群体定制养老产品,并于2022 年将试点推广至全国。2022 年底,中国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首批纳入6家 保险公司的7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114,截至2025 年3月末产品范围扩充至149款,涵盖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两全保险、 持。此外,中国自 2016 年起开始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至 49个城市,覆盖约1.8亿人。截至 2024年底,中国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制度已累计惠及超过260万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基金支出超过800亿元 人民币。115 保险公司在部分试点中承担经办管理职责,并探索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更高额度的护理保障及服务衔 接机制。保险业通过提供结构化、多样化的养老金融产品,支持养老金资金的长期积累与稳定转化,在保障老年人基本收入、 分担失能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第三支柱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在整个养老体系中所占比重仍然有限。 要扩大其覆盖范围与参保人数,使其真正发挥分担养老资金压力的作用,尚需时日。随着制度优化和产品体系丰富,保险 业将在实现老年人“可持续、安全、有尊严”的晚年生活中继续扮演重要角色。